发布时间:2024-06-10 21:57:46 | 基础网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选科要求及相关说明如下,供大家查阅了解。
2024年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新版目录适用于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
2.新版目录中部分高等学校报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高等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安排在津招生计划。因此,2024年在津招生本科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新版目录中按选考科目要求统计如下图所示:
4.与现行的选考科目要求相比,新版目录中选考科目要求取消了“或”的选考科目关系,提出2门及以上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专业都要求所提的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5.新版目录中,按照提出1门选考科目要求统计,物理、历史和思想政治科目专业数占比较多。其中,提出物理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1631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5.59%;提出历史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368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1.26%;提出思想政治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332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1.14%。
6.新版目录中,按照提出2门选考科目要求统计,物理和化学科目组合专业数占比最高。如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172个,专业覆盖率(即可报考专业数占专业总数的比例)为96.51%;考生选考物理、化学、历史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080个,专业覆盖率为96.19%;考生选考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051个,专业覆盖率为96.09%;考生选考物理、化学、地理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7914个,专业覆盖率为95.62%。
【附件】具体选科要求: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31 阅读量:249207]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编报了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汇总分发至各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4类:1科、2科、3科或不提。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选考任意3科。
2.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从2024年高考招生开始适用。如无重大调整变化,不再每年组织编报。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实际招生的专业(类)及招生人数安排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次公布的院校、专业(类),有部分不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4.公布数据分为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两部分,两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国标码顺序编排。其中地域按照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华中(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军队院校依次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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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从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确定。
包括指定1科、2科、3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高校指定1门科目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高校指定2科或3科要求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方可报考;高校指定“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任意3科均可报考该专业。
该《指引》数据显示在大学专业设置的92个专业门类里:65个门类要求必选物理,占比70.65%;56个门类要求必选化学,占比60.87%;55个门类要求必选物理+化学,占比59.78%;理学、工学、农学、医学4个学科门类,一共61个学科专业类中55个要求必选物理+化学,占比达90.16%。
公安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专业类,要求必选道德与法治。专业选科要求相比以往“3+3”“3+1+2”均有重大的调整和变化。
普通高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中国是指由国家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联合主管的实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基础网
普通高等学校其招生方式主要有:各普通高等学校通过全国统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部分省市的春季高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等。
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有:大学(含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大学)、学院(含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学院、独立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实施专科层次高等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