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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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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高等 专科学校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051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
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报名条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体育 类报名条件: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 考试 。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体育类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对各专业录取按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即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 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文化成绩加美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3、体育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可在入学一学期后并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年
工科类专业 53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年
医学类专业 6200元/生/年
体育类专业 48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800元(镇价费[2017]106号)至1500元(镇发改收费发[2021]30号)。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邮政编码:212028
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电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邮箱:jw@zj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 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05%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内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四)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江苏省艺术类考生,进档后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八)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六、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
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精神,培养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医学类和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年;住宿费、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八、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0511-903、0511-88798176
传真:0511-88798176
网址: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 学院概况:
n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n 学校江苏代码:1991 学校国家代码:13750
n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n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n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n 学历层次:大专
n 学习年限:3年
n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118210000050号
n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二、 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所在省相关报考条件的普高考生。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所在省《2020年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
四、 学院概况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
■校园优美,设施齐备
学院所在地江苏镇江是长江三角洲北翼中心、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的所在地。市内有金山、焦山、北固山、西津渡等风景名胜区。学院设有4系24个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室67个,校外实训基地120多个。学院一期占地400亩,校园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学院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绿化文明单位”,被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评为“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被省建设厅评为“
园林式单位”。
■国企投资,公益办学
学院由国企投资,实力雄厚,本着“泽被桑梓,惠及学子”的办学宗旨,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严格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求经济回报,始终坚持公益办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严格管理,服务育人
学院建有一支专兼结合、爱岗敬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坚持“一切为学生成人负责,一切为学生成才准备,一切为师生幸福努力”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行行政值班制、班主任晚坐班及周末值班制,为学生排忧解难。教职工大多住校,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学校管理严格规范、精细到位,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双证融通,专本深造
学院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江苏省优秀考点”。坚持实施“双证书”制度,注重加强计算机、英语等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为满足学生继续深造的愿望,构建了“专转本”等升学立交桥,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辅导,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的人数逐年增加。学院还与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韩国中部大学等高校缔结友好学校,为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打造“绿色通道”。
■校企合作,就业通畅
学院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工学结合,与南通四建集团、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发集团、环太集团、大全集团、中电集团、江苏辉能电气有限公司、菲尔斯金陵大酒店、上汽集团等 3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采取灵活的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在校所学能快速适应市场所需,学生毕业前带薪顶岗实习,毕业后直接进入企业技术骨干或管理岗位,毕业生因勤奋务实、业务过硬、表现突出,而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学院历年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活动丰富,素质提高
学院始终弘扬“自强、明志、立德、力行”的校训,建构“知识、素质、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平台,通过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学院现有大学生艺术团、书法协会、跆拳道协会、轮滑社、话剧社等学生社团30多个,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由于学院的学生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成效显著,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等媒体关注,学生组织的活动曾多次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
■生活便利,助学无忧
学生公寓整洁宽敞、布局合理、设施齐全,配置空调、淋浴等设施,接入千兆宽带网络,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贫困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工学结合等途径获得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 录取规则:
1. 根据各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根据分数择优录取。
2. 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最低省控线可填报我院各专业。
3. 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规定的分数和等级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分较高的学生。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 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 外省录取规则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六、 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6800-12000元/学年(详见2020年各省招生考试报)。
2. 住宿费:1500元/学年。
3.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七、 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注册入学考生的毕业文凭与统招录取考生的毕业文凭相同,都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询。
八、 其他:
1. 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 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参加勤工助学、工学结合等筹措学费。
3. 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4. 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九、 联系方式:
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邮编:212200
n 电话:0511-88020200、88020126、
n 传真:0511-88020127
n 网址:
n 微信公众平台:镇江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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