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4 04:35:44 | 基础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最重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招收新生的最重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委审核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覆盖所有有生源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