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基础网小编整理了福建省本科批招生录取分析 福建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分数线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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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分数线:历史类512分,物理类497分。
1、福建警察学院(本科)2022年在福建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为512分,录取位次15281。其中行政管理512分,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法学专业,最低为518分,也是本校报考最热门的历史类专业。
2、福建警察学院(本科)2022年在福建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为497分,录取位次53768。其中信息安全498分,行政管理497分,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法学专业,最低为504分,也是本校报考最热门的物理类专业。
学校简介:
福建警察学院(Fujian Police College),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简称“福建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福建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
志愿填报技巧:
1、了解个人兴趣爱好,寻找志愿定位:
基础网
首先,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这是选择专业方向的基础。同时,多与老师、家长、亲朋好友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有助于我们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志愿定位。
2、关注专业前景,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
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意味着我们将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我们可以通过查阅相关专业的就业前景报告和行业趋势分析,以及与从事该专业的人士交流,来了解专业的发展前景和行业变化。
3、综合考虑学校实力和环境,选出适合自己的学府:
在选择学校时,我们应该注重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学习环境。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特色、科学研究水平、教学资源等都是我们可以考虑的因素。学习环境和城市环境也是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
以上数据出自中国教育在线官网。

为确保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旗山校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乌山校区):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2.96%,其中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名、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有6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56个;
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有7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所直属附属医院、1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及22所临床教学医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附属医院10个专科医学中心纳入省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协和医院、附一医院均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学院校先进行列。武书连2020年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我校位列福建省第2位,全国医药类院校第11位,全国第116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年详细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安排等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情况为准。
第八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委会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原则,负责做好未录取考生解释工作及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志愿。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临床医学类、
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药学类、
生物工程类、
护理学类、
口腔医学类、
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
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
汉语、英语双语教学。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
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第十六条 在福建省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对政策允许的加分、减分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投档,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录取。
第五章 专业调配原则
第二十条 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对于各省的投档要求,由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调配。一二专业级差3分,二三专业级差1分,三四专业级差1分,后不设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实施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省份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各省确定的规则进行。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为准。
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进档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普通类考试理工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调配时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等级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超出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所报志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设制度》和学校招生工作廉政相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福建省
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文件及福建省物价局收费目录清单、福建医科大学阳光价费公示牌执行。收费许可证号:KK00031100。
专业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当年审批为准。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
儿科学、
精神医学方向)本科阶段、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口腔医学、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护理学、
助产学、药学、
药物制剂、
临床药学、
药物分析、预防医学等专业6760元/学年;智能医学工程、
康复治疗学、
眼视光学、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6240元/学年;
生物制药专业6200元/学年;
生物信息学、
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5460元/学年;
应用心理学、
社会工作等专业5000元/学年。“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4人间),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闽医大[2016]133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协和奖学金”“美国校友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10余项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协和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3万元,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万元。
第二十八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zs
招生邮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2773(含传真)、4009180081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91-22860673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本科招生办(35012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福建高考提前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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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高考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则从7月6日开始填报。
在志愿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1、详细了解招生录取政策,全面了解国家和我省的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自己所属类别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时间、投档录取规则等情况。不同高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不太一样,对不同院校和专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认真阅读志愿填报权威资料。要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福建省2023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以及公布的2023年福建省高考考生成绩分布统计表,详细了解各高校在闽招生计划、近年录取情况等相关参考资料。
填报志愿时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1、成绩和位次高低,这是考生被录取的基础因素,直接决定了可选择的院校层次、专业组和专业。包括总分或单科成绩、位次等。考生还要注意院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提出的具体要求。
2、院校综合情况,院校是考生志愿选择的重要因素,是选择到哪里去学习、学些什么等问题。考生在选择院校时,要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科专业建设、办学地点(校区)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3、专业和就业,专业也是考生志愿选择的重要因素,一般关系到大学学习的兴趣和职业趋向。考生要注意选择符合自己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的专业,要考虑自身生涯规划及就业去向。
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预填志愿样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2023年福建省高考考生志愿填报样表,进行预填和修改。正式上网填报志愿时再按照志愿样表内容进行录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填报志愿失误。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填报有时限要求,每一轮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如果考生错过了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不能补填。考生务必注意志愿填报的截止日期。
3、必须适当提早上网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填报志愿,更不要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的半小时、一小时填报或修改志愿。以往有的考生踩着点填报,结果因网络不顺畅等原因报不上,导致“起了个大早,连晚集都赶不上”。
4、必须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考生个人信息(含成绩、志愿、录取等信息)只能凭考生本人的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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