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9 22:42:15 | 基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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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及家长:
现将广东警官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对照表公布如下:
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3+1+2模式)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办学层次
招生批次
学科门类
招生专业类
招生专业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选考要求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公安学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法学
公安学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法学
公安学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法学
公安学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法学
公安学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工学
公安技术类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工学
公安技术类基础网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提前批
工学
公安技术类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本科批
法学
法学类
法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本科批
法学
社会学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2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本科批
管理学
公共管理类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1110
广东警官学院
本科
本科批
工学
计算机类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广东警官学院招生办
2021年4月21日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学习形式、学制、毕业与学位
学习形式:函授/业余,学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半,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5年。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核全部课程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 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2)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3.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3)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4)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4.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感,具有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型:教学计划所开设课程均为必修课。
(二)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表一: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专科起点升本科),附表二: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高中起点升本科)。
三、教学方法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特点,结合法学专业的学科特性,本专业的教学采用面授和自学、线下和线上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辅以面授、实践教学、辅导及撰写毕业论文。
(一)面授
1.通过教师授课,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地学习与掌握各课程的基本内容。
2.着重对各课程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教材的理解。
3.布置作业,传授解题的要求和方法。
4.加强案例教学,训练和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二)自学
学生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相关教辅材料,按照教学进度,循序渐进地进行自学,掌握各课程的基本内容。
(三)实践教学
坚持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将能力培养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认真组织专题辩论、案例分析、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相关领域工作的基本能力与基本技能。
(四)辅导
通过课堂、书面、线上等形式,由授课教师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答疑。
(五)毕业论文
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培养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核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查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毕业论文按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五、教学管理
学院继续教育部全面负责对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管理。
附表一: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专科起点升本科)
程
平
台
授
时
数
识
课
程
平
台
附表二: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高中起点升本科)
授
课
时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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